
财务部工作计划
2010年,广东工会财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国工会十五大和省工会十二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依法聚财、科学理财、有效用财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突出工会财务为工会全局、为职工群众、为基层工会服务,不断推动工会财务工作的理论、体制、制度和工作创新,宣传贯彻落实好财政部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规章制度,积极有序地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财政集中划拨、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和收取建会筹备金工作,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努力实现全总提出的提高收缴率、足额率、覆盖面的三年奋斗目标,为工会开展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新的一年,计划开展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1、认真做好新《工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认真宣传和学习贯彻财政部颁发的新《工会会计制度》和全总重新修订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通过学习贯彻落实新制度、新办法,进一步提升各级工会财务工作人员执行新制度、新办法和财会核算体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2、全面推进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为加强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全总下发了《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文件,要求用三年的时间使各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达到规范化的要求。按照全总的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我省拟在省、市两级工会中开展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并把开展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财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管理的办法措施和制约机制,促进工会财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3、积极稳妥地推进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工作。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推进委托税务代收工作与推动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逐步实现依法建会、依法维权、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协调发展,巩固深圳市、韶关市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工作成果,逐步在地级市工会建立起代收工作机制和相适应的激励机制,争取在省内条件成熟的市、县(区)工会推广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工作,确保经费收缴工作“入轨、足额、全覆盖”目标的实现,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率和扩大工会组建筹备金的收缴覆盖面。
4、切实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财政部门统一划拨工作。努力推动由地方财政统发职工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依法足额列入单位财政预算,由国库集中支付,确保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经费的及时、足额收缴和做实账务,逐步解决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和不足额问题,不断提高工会经费集中划拨比例。
5、继续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工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将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劳动竞赛、厂务公开、职工技协等项目纳入财政经费支持范围并纳入预算,逐年提高工会经费来源中财政拨款的比重;进一步加强与工会外部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工会的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的经费来源机制。
6、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工会财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以贯彻、实施新制度、新办法为契机抓好财会业务和会计电算化操作的培训,以解决工会财会人员流动频繁、业务素质适应不了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问题,着力提高各级工会财会人员的业务能力、自我约束能力、文字动手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具有真才实学熟悉工会财会业务的专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