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清凉”送给一线职工
夏日炎炎,酷热难当。每年的七、八月是最酷热的季节,但是,为了建设美好家园,实现“中国梦”而奋斗在一线的广大职工,或顶着烈日,或冒着高温坚持工作。为了体现各级工会对广大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各级工会干部带着清凉饮品,纷纷到一线慰问。广泛开展“夏送清凉”是各级工会“五送”的重要活动之一,是服务职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工会传统的品牌工作,这些年来创造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我们还要继续坚持这项传统品牌工作,又要创新形式,把“送清凉”工作做实做好。
一是要高度重视,把“送清凉”上升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来认识。各级工会都要对劳动者高温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夏季期间服务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件大事,做好、做实、做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广大职工安全度夏,为了推动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切实维护高温天气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送清凉”不能停留在送一些清凉饮品上,要与保护职工身心健康结合起来。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的有关规定,主要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和省总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中的各项规定,督促企业要做好高温下的各项防暑降温工作,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改善作业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三是推动用人单位落实高温津贴政策。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用人单位应发放给高温劳动者的一项福利。但是,不按时、不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一直存在,有的单位6、7月份的高温津贴9月份发,有的单位不了解新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仍然按照旧标准进行发放。甚至还有高温津贴不发放的情况存在。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冲抵高温津贴,更不允许挪用、克扣职工高温津贴的现象。
四是依法开展工会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工会要切实做好高温天气职工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每年夏季,我省各级工会干部都会到企业一线“送清凉”,通过送清凉饮品、送防暑用品等方式,重点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高温作业岗位的一线职工进行慰问,帮助改善劳动生产条件,检查督促企业按照《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落实作业场所防暑降温及劳动防护措施,保障高温一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用人单位企业进行整改,这种行之有效的做法要继续坚持。
五是进一步加大“清凉驿站”建设力度。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推进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类似“清凉驿站”的设施,同时进一步合理安排站点,扩大布局,力争将“清凉驿站”覆盖到每个工业园区、社区、街道,实现就地就近为户外劳动者提供避暑避雨、休息饮水等服务。
六是要抓好防暑降温知识普及宣传工作。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加强高温季节劳动保护工作和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的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大力宣传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不断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从而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