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实行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做法的比较

实行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是各级政府及主管社会保险的部门极力想解决的一项事业。可是要付诸实施,则要顾及诸多因素,因此,在我省除个别经济特区外,实施医疗保险统筹制度的市县还不多。佛山、顺德两地克服种种阻力推行实施了医疗保险统筹制度,经逐步完善,已取得了愈来愈显著的社会效益。两地同样实施住院医疗保险统筹制度,但是在具体做法上,是有异同点的,现就其各自特点做如下比较:

共同点:

一、推行医疗保险统筹制度,两地同样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两地政府都明智地意识到,医疗保险问题是制约企业向前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问题是非解决不可的,因而宜早不宜迟,佛山市、顺德市政府都用地方法规的形式强制地推行医疗保险统筹制度。佛山市1992年9月颁布了《佛山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暂行规定》,顺德市1993年11月27日颁布了《顺德市社会统筹住院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二、两地都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为基础。实行医疗保险统筹制度就是运用社会保险再分配原理,来分担个别单位所要承担的高额医疗费用,在目前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每个参加统筹的单位要上缴的保险费,算起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佛山市缴纳住院医疗保险的计算办法是以上年度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一定比例上缴,顺德市住院医疗保险分三个档次,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保额分别为:无限额,二万元,一万元。交费率分别是:投保无限额,保险费月交24元或趸交5年一次性付1500元;趸交10年一次性付3500元。投保二万元,保险费月交15元或趸交5年一次性付900元;趸交10年一次性付2100元。投保额一万元,保险费月交10元,或趸交5年一次性付600元;趸交10年一次性付1400元。虽然企业要承受如此高的缴费额,但两地投保实纳率仍达到80%以上。

三、推行住院医疗保险,两地各有关单位,都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社会统筹上自单位下至职工个人都有一个观念转变过程,为了推行住院医疗保险社会统筹,两地开展了全社会的动员行动,经过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在较短的时期内,就完成了住院医疗保险统筹事业。两地企业投保的覆盖率都达78%以上。

四、两地自实施住院医疗保险统筹制度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困难企业因医疗费超支,经济负担过重的问题。而且,也有效地约束了医疗单位过份使用医疗手段增大患者负担的现象。佛山市社会保险公司曾为一个投保企业职工,支付了近二十万元的医疗费用。顺德市自从实施了医疗保险统筹制度后,市总工会基本上已经没有接待过职工因医疗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上访的事件了。

差异点:

一、两地管理社会保险的机构,在体制上有所不同。佛山市社会保管理机构是传统型的行政管理局。而顺德市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则采用了股份制的形式,由政府和各乡镇及市人民保险公司三方出资合股成立“德安保险公司”,负责经办本市的社会保险业务。

二、佛山市一步到位,顺德市分步到位。

由于管理体制不同,在操作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别,佛山市的做法是:投保单位职工原享受待遇不变,只是将原由企业支出的医药费用转移自社保机构负担。这种做法投保单位和职工较容易接受,关于统筹开支问题,社会机构根据实际开支,适当调整收缴标准。目前的缴费率就是由原企业工资总额的3%调到4%的。而顺德市,则是参照人民保险公司的经营办法,采用分档次,报销限额制。这种办法对于原享受企业劳保待遇的职工,可能一时难以接受,但是作为经办机构却可以减少风险,节省开支。经过一段时期的试行,掌握保险覆盖范围内的实际开支情况,和各投保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顺德市政府最近发文规定:凡是退休职工都可以享受无限额档次的住院医疗保险。而且德安保险公司重新放宽了药品报销范围。

鉴于两地推行住院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的做法,其中可取之处是:通过社会化的医疗保险统筹,可以运用保险大数法则的原理,解决个别单位和职工难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间题,特别是可以解决退休人员有病无钱医的间题,同时,通过费用统筹管理,对医疗单位可以加强制约。

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实行住院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要加强监督,使费用开支更加合理,同时要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提取率。

(作者单位:广东雀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