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文件鼓励试行育儿假 政策虽好仍需配套措施跟进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并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此外,《意见》还包括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措施。
有助于企业与职工互利双赢
●媒体观点
河北新闻网:鼓励“育儿假”需要企业尽到社会责任
育儿假等一系列人性化举措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更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来源。千方百计为员工解决后顾之忧的企业,连看孩子都会替你想到、行你方便的企业,自然会以真心换真心,赢得员工的信任和忠诚,真正将劳资双方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同样,一份值得付出的工作,本身就是员工无比珍惜的,如果企业在结婚、生育、购房、看病等细节上都把员工当作家人去照顾,“快乐工作、认真生活”的企业文化才会成为可能,企业的竞争优势也能得到不断巩固和加强。
红网:鼓励用人单位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彰显温度与智慧
不难看出,“鼓励用人单位灵活安排工作时间”有助于让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走出“猫鼠游戏”的窠臼,尊重与回应了多方的利益诉求,寻找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而且从长远来看,用人单位在维护职工利益、满足职工诉求的过程中,同样能够获得职工的认可和信任,有利于形成双赢的局面。
●网友观点
@爽宝娜:关于这个政策,除了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其他公司的员工看看就好。
@lanxiruicheng:用人单位不会同意的,并且在怀孕的时候就会想办法开除或者让女员工自己走。
@可乐味奶油蛋糕:请把育儿假安排给孩子的爸爸,这样有利于改善“丧偶式育儿”的现状。况且,如果再给女性安排育儿假,那女性就业更成问题。
鼓励企业实施需配套政策支持
●媒体观点
四川在线:全面落实产假政策尚需“灵活”配套措施跟进
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无形中给企业增加不小的隐形负担。企业是要盈利的,要追求效益的最大化,自然不希望因员工延长休产假影响到工作。在涉及企业核心利益问题时,企业往往会采取不触法的规避对策,让女性就业“伤不起”。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是需要的,但要保证产假政策的全面落实,则需要“灵活配套措施”的跟进,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给予生育二孩和女性就业相应保障的同时,还应用一些优惠激励政策,来激励企业落到实处。
红星新闻:带娃上班或是降低生育成本可行之路
“育儿假”是我国降低生育成本、提升居民生育意愿的重要一步。推行育儿假制度,在工作岗位为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够打消居民的后顾之忧,让居民可以在不脱产的情况下抚养孩子,增强居民生育意愿。推行育儿假鼓励生育,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是非常有利的。但企业的掣肘会让原本保护女性就业地位的措施适得其反,鼓励生育的措施也将无济于事。因此,它的实施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协作互助,分摊生育成本,这才是该举措能否真正落实的关键。
●网友观点
@守护石榴的熊:建议男女平等,夫妻同休“育儿假”!一人休一半的时间,且强制必须休。
@志在必得7980:双休都没落实好,还谈什么这个假那个假的。
@连云港快报:相关部门应把以前收的所谓“社会抚养费”具体使用情况公布出来!如果有剩余的请补贴给人民!
@温七安:现代人的压力大多是房子车子,降物价比放假更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