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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加强工会信访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信访局(办):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将于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学习、宣传和贯彻《信访条例》为契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紧密联系工会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工会信访工作新局面,为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
广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建立工会信访工作新秩序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是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行政法规,是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信访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精心布置,把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政治任务狠抓落实,抓出成效。第一,要做好《信访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各级工会和信访部门要积极协调办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班,特别是要做好对分管信访工作领导的培训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全面培训工会信访干部,使他们熟练掌握《信访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工作要求,为做好信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第二,要切实加大《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信访条例》,使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责任,使广大信访干部能够熟练地运用条例开展工作。要把《信访条例》宣传融于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通过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办宣传栏、复信、下访、回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让群众明白信访工作的基本程序,明确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
第三,要认真研究制订贯彻《信访条例》的配套措施。各级工会和信访部门要强化责任,建立完善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与新《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运行机制,努力推动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二、加强和改进工会信访工作。开创工会信访工作新局面
(一)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一是健全信访事项办理制度。要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认真做好登记、办理、结案、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收到信访事项后,要对信访事项的来源、信访人的基本情况、信访事项的基本内容及办理方式等分类进行详细登记。要接送领导阅示、立案交办、转送、调查处理等方式对信访事项及时做出处理。要严把信访案件结案关,凡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了事、处理不当的,一律退回承办单位重新查报。要将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通过复信、电话答复、回访等形式及时答复信访人。要建立重要重复信、集体联名来信、大规模集体上访的专项档案,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掌握问题的处理落实情况。
二是健全报告制度。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对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集体上访动态和恶性信访事件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工会,同级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报告,以便协调一致,尽早化解矛盾。
三是建立预警制度。加强对群众反映的社
会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排查工作。对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主动把问题解决好,防患于未然。
要制订处置集体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对已发生的集体上访,要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理顺群众情绪,避免群众越级上访。
四是建立督查工作制度。各级工会信访部门要加强督查工作,落实督查工作责任,认真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努力做到逐个督办,逐人落实。对重要信访案件,特别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信访案件,以及涉及港澳台同胞的重要信访案件,要加大督办力度,及时办结;查处报告必须由领导审核把关、签批,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而又久拖不决的突出信访问题,可由党委、政府信访部门牵头,联合其他部门组成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推动问题及时解决。要加强与人大、政协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及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
(二)改进作风,掌握工作主动权
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把是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会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准;要加强调查研究,把信访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人群众,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加强与群众的思想、感情沟通,努力做到三结合:做思想疏导教育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做信访老户转化工作与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相结合,处理涉法信访问题与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结合。
(三)加强信访工作机构建设
建立健全效率高、反应快的信访工作机构是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要健全省、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工会信访网络、保证各级工会都有专人负责处理信访工作。要把工会信访部门处理信访案件的业务经费列人级工会经费预算。要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配备必要设施,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信访部门是直接面对群众,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部门,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工作辛苦。各级工会要采取有力措施,选好配强信访干部,把政治、业务素质高的年轻干部充实到信访干部队伍中。为培养锻炼干部,可以抽调部分优秀年轻干部和新进机关的大学毕业生到信访部门跟班学习。要加强对信访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关心信访干部的成长进步,关。必信访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广大信访干部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加强学习,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满腔热情、扎扎实实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树立工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互相配合,加强协调,共同做好工会信访工作
信访问题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来协调解决。因此,各级工会和党委、政府信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信访工作,为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推动信访工作上新台阶而努力。
各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要关心支持工会信访工作,定期研究工会信访工作,解决本地区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帮助本地区工会信访部门协调与党委、政府部门的关系,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与工会信访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度,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党委、政府信访部召开有关会议、制定相关文件时,可请工会的同志参加,听取工会的意见;根据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工会是在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这是中国工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各级工会信访部门要主动争取和接受同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的指导,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妥善解决有关信访问题,为职工办实事,为政府分忧,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信访局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