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总: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劳资关系和谐

近年来,龙岗区总工会深化“调整工资要协商”、“化解劳资矛盾要协商”的理念,大力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通过真谈、实谈与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争取区、街党政支持,建立三方四家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加强与区人力资源局、区工商联及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沟通协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实行领导包片挂点负责工作制度,区、街道总工会干部每周安排两个工作日下到所挂点的企业督促指导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实行工资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周报告、月小结、年终考核”工作制度,把工作推进情况与基层工会干部的年度考核挂钩,要求街道总工会定期上报工资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四是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工会社会化副主席的作用,开办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培训班、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组织各基层工会干部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资格考试,不断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协商水平和实战经验。   

截止目前,全区集体协商建制企业共14961家,覆盖职工人数约98.6万人;其中192家重点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覆盖职工约26.1万人;9家世界500强企业完成了集体协商建制;10家行业完成行业集体协商建制,覆盖企业132家。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为3%-20%,其中,赐昱鞋业有限公司、深龙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7家重点企业职工工资增幅为10%-20%。通过集体协商,搭建劳资对话平台,从源头上预防劳资纠纷发生,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发展

□范栋祥 韦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