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工资如何发放?

【案件概况】

据网友“当妈不容易”在“工人在线”网络问政平台的反映,她现在怀孕了,单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每个月1000多块钱。她认为,根据政策规定产假工资应当包括正常上班时间的工资和额外奖金,并由单位支付。为此,她感到疑惑,故向省总工会进行咨询。

【回复意见】

产假是国家为保证产妇的生育和恢复身体健康的需要,给予产妇休息休假的权利。产假属于产妇的法定假期。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即应按正常标准发放工资。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待遇。因此,女职工产假工资应当按照正常上班时间的工资支付。

但是,对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必须发放奖金问题,应当区分情况对待。一般而言,单位不能以女职工休产假而导致缺勤为由拒绝发放奖金,也就是说,女职工休产假不影响其全勤评奖,与考勤相关的奖金应照常发放。但是,如果奖金是与业绩或者其他非考勤因素挂钩的,同时由于女职工休产假期间无法达到领取奖金的条件,那么,从对其他员工的公平角度看,用人单位不发这部分奖金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风险提示】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即用人单位没有为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