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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3 年将超 10 万家
● 将建创新成果“网上展示系统” ●考核不达标将摘牌
全国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到 2020 年,各级创新工作室创建总数将超过 10 万家,全国示范性创新工作室总数达到 300 家。”《意见》还提出,要使创新工作室真正成为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作用,传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新平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攻关站”;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孵化器”;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练兵场”。
为更好地帮助职工实现创新成果转化,全总将建立健全创新工作室创新成果网上展示系统,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业技术委员会,举办技术推广、经验交流等活动。
值得关注的是,7 月初,全总书记处审议通过了《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对进一步规范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运作作出安排。
全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总每 3 年将命名 100 个示范性创新工作室,并引导有条件的示范性创新工作室加强横向联合,创建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同时,全总还会定期对示范性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不达标的予以摘牌。
(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