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企业形成的原因及对策
特困企业一般是指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发生亏损或巳处于倒闭边缘的企业。就其成因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洋”特困企业。前几年,我国大力引进了一批国外的先进设备。其中有些在引进时既没有考虑具体的国情和需要,也没有研究实际能带来多大效益,还有一些引进后不配套,以致花了巨额贷款,仍不能发挥作用。这类企业技术装备先进,生产能力强,但由于多种原因处于特困。
2.“盲“特困企业。近几年地方保护主义呈强化之势。尤其是财政包干、分灶吃饭,使各级政府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使他们于了不少重复布点。盲目建设无窜有了可能。结果造成原材料短缺,能源紧张,新老企业都不能开足马力生产,另一方面是产品销不出去,成品资金积压、资金周转困难、导致企业负债累累。
3.“老”特困企业。我国有一批企业的装备一直滞于四五十年代水平。十年改革开放,一些人往往热衷于追求新建和重建企业,不重视对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使这些企业的产品质置、品种和所耗生产成本均处劣势,加之老职工多,包袱沉重。
4.“劣“特困企业。有一部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这类企业由于不善于了解消费需求趋势,缺乏灵活经营的战略思想,内部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广大职工缺乏积极性。
5.“非自身原因”的特困企业。有的企业本来就属无利或微利经营,但近年来的治理整顿又要求稳定物价,实际让它们为社会作出牺牲;而产品的原材料价格、燃料价格和运输费又在不断涨价,使它们难以消化其生产成本,使企业面临困境。
对上述企业应采取的对策是:区别不同悄况,扶持一批,改造一批,兼并一批,倒闭一批。
1. 对一些有发展前途、属一时困境的应予扶持。各级政府应允许主动开展多种经营、增强其资金原始积累能力;同时在一定限度内对其应纳税金采取缓、减、免的办法;还需要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一些临时性措施,给予它们在原材料、能源供应和销售上尽可能的保护。
2.对一些因设备老化,不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进行改造。首先要对它们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的全面评估,并采取折旧方面的倾斜政策和加速折旧法,使之有能力通过技术改造焕发青春。尤其对生产经济寿命短、市场变化快的产品生产企业,采取税收和价格优惠政策,使之做好新产品开发。起用素质高的人担任领导,努力把企业改造成质益高效益型、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新产品开发型的新产品。
3.对一些无发展前途,自身难于改变困难局面的实行兼并。主要是要求优势企业对特困企业的资金、技术、销售等方面进行帮助和扶持,而不是要其包揽特困企业的工资、生活福利等一切困难。
4.对确无前途、已经资不抵债的应使之倒闭,对此应先允许存在,需要建立既有失业风险又有安全保障的机制。